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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青岛市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发展能力提升实施方案》,哪些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申报本项目?全市培育分配数量是多少?
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: 2026-06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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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种植园区、规模化养殖场、农机专业合作社、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均可自愿申报。全市年度计划培育绿色农业经营主体不少于14个,各区市分配指标:西海岸新区不少于2个、城阳区不少于1个、即墨区不少于2个、胶州市不少于3个、平度市不少于4个、莱西市不少于2个。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公开遴选、优中选优原则确定项目实施主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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